注释:
[1]内务府:或作内府,“总管内务府”的简称,清代总辖宫廷事务的机构,凡帝后的衣、食、住、行、育、乐都由其负责承办,并管理太监、宫女等。清入关前即设置,顺治十一年(1654年)废,改设十三衙门。顺治十八年(1661年)又废十三衙门,复置内务府,遂成定制,直至1924年宣统皇帝溥仪被逐出宫为止。内务府的组织源于满族的包衣(满语,汉译为家里的,即奴隶,身份世代相袭)制度,其主要人员分别由满洲八旗中的上三旗所属包衣组成。最高长官为总管内务府大臣,简称为内务府大臣,正二品,皆由满族王公大臣兼任,无定员,等于是皇帝的大管家。
[2]宗人府:管理皇族事务的机构。明洪武二十二年(1389年)改大宗正院而置,设宗人令一人,左右宗正各一人,左右宗人各一人,以亲王领之。清沿明制,于顺治九年(1652年)置,改宗人令为宗令,一人,宗正、宗人各一人,俱以宗室王公充任。宗人府掌皇族属籍,按时纂修玉牒(皇帝家谱),书宗室子女嫡庶、名封、嗣袭、生卒、婚嫁、谥葬之事,对确保皇族特权、维护皇家宗法等具有重要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