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国民政府各院部政治会议、各政治分会、各集团总司令钧鉴,各级政府、各级师旅长钧鉴:
窃查盗窃清陵一案,奉前军事委员会电令组织高等军法会审,先后派商震为审判长,第一集团阮肇昌、第二集团邱山宁、第三集团李竞容、第四集团吴中柱为审判官。嗣准第四集团电开,吴中桂因公赴湘,改派周学海代理,兹已到平。遵于十一月二十九日成立陆军高等军法会审,并委北平卫戍司令部军法科长周仲曾、河北剿匪司令部军法处长张桂为军法官,均于即日就职。谨电奉闻。商震叩。
通电发出后,社会各界人士、清皇室都对东陵案的审理结果拭目以待。北京总商会和全国新闻界纷纷电请特别法庭,要求从速秉公处理,并准予列席旁听。审判长商震即向新闻界公开做了答复:
……陵案关系重要,震才微任重,深虞弗胜,谬荷藻饰,益当奋勉。本会审对于陵案约分三步进行:第一步调查人证;第二步审问;第三步公判。在一、二步时期案未侦实,依法应守秘密,惟进行至相当程度,亦应酌情披露。俟届公判时期当邀诸君子惠然辱临,藉资鸿播。先此奉复,顺候箸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