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配音演员石班瑜本人亲自出镜,控诉自己被房主强制要求搬离北京的工作室,在网络上引起不小的热议! 相信很多看过港片的网友,对于石班瑜这号人物是非常熟悉的了,他是一名专业的配音演员,曾经因为帮周星驰主演的《喜剧之王》《审死官》等一系列电影配音而闻名,被外界称为“周星驰御用配音演员”。 近些年,石班瑜在北京常住,开了一间自己的工作室,依然做着自己擅长的配音工作,工作和生活都很稳定,而最近因为一件事,让他的生活和工作都不太平静。 9月18日,石班瑜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向网友求助,自曝自己位于北京高碑店的工作室遭遇“强拆”。 石班瑜透露,当初他因为这里的环境好,加上周围有很多影视公司,所以即使园区负责人要求一次性签40年合约,他还是同意了。 签了40年租约之后,石班瑜便把工作室搬到了这里,在这里一工作就是10年,然而最近他被强制搬离,对方只同意退还他10年租金,他不同意,对方便叫了几个大汉上来把他工作室的门给拆了。 听了石班瑜的遭遇,很多网友都非常同情他,感受到了他的无助,同时也有网友对于合约提出了一些疑问。 我国规定租赁合同一次签约不能超过20年,那么石班瑜当初是怎么一次签40年的? 原来根据租赁合约显示,当初石班瑜和房主签约时,双方签约租期为20年,租金为38万元,如果一次性交付前20年租金,那么免除后20年租金。 也就是说这份合约当初就是钻了空子,所以现在这份合约并不能完全受到法律保护。 9月20日,有律师解读此事件,表示《民法典》规定,租赁期限超过20年部分,免除租金不发生法律效应。 也就是说石班瑜实际上只交了20年的租金,他现在住了10年,应当支付这10年的租金,园区负责人退还他剩余10年的租金也没有问题,不过他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一定比例的装修损失费。 目前,网上舆论好像更多的偏向石班瑜,觉得当初签合约时,负责人没有跟他说清楚,如果说清楚他可能就不签了,这个锅要园区负责人来背。 石班瑜是受害者,这是毋庸置疑的,希望园区负责人能妥善处理这件事吧! 《原创文章,禁止抄袭;图片来源于网络,侵删!》